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)2月25日,银保监会官网披露,日前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四次工作会议,分析了保险业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,研究了2021年第四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。
2021年第四季度末,纳入会议审议的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.1%,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.7%。财产险公司、人身险公司、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3.7%、222.5%和311.2%。91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,7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,8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,4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。
会议指出,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,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合理区间,风险总体可控。
会议强调,2022年银保监会坚持稳字当头、稳中求进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,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。